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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证券经营公司的功能分,可分为证券经纪商、证券自营商和证券承销商。①证券经纪商。即证券经纪公司。代理买卖证券的证券机构,接受投资人委托、代为买卖证券,并收取一定手续费即佣金,如江海证券经纪公司。②证券自营商。即综合型证券公司,除了证券经纪公司的权限外,还可以自行买卖证券的证券机构,它们资金雄厚,可直接进入交易所为自己买卖股票。如国泰君安证券。③证券承销商。以包销或代销形式帮助发行人发售证券的机构。实际上,许多证券公司是兼营这3种业务的。按照各国现行的做法,证券交易所的会员公司均可在交易市场进行自营买卖,但专门以自营买卖为主的证券公司为数极少。另外,一些经过认证的创新型证券公司,还具有创设权证的权限,如中信证券。证券登记公司是证券集中登记过户的服务机构。它是证券交易不可缺少的部分,并兼有行政管理性质。它须经主管机关审核批准方可设立。
券商是一家专门从事有价证券买卖的法人企业。从证券经营公司的功能分为证券经纪人、证券经营者和证券经销商。1、证券经纪人。也就是证券公司。代理买卖证券的证券机构,接受投资者的委托,代理买卖证券,收取一定的手续费。2、证券的自营者。也就是说,综合证券公司除了证券公司的权限外,还可以自己买卖证券的证券公司,资金充足,可以直接进入交易所买卖股票。就像国泰君安证券一样。3、证券承销商。以承包销售或代理销售形式帮助发行人发售证券的机构。其实很多券商都是兼营这三种业务。按照各国现行的做法,证券交易所的加盟公司都可以在交易市场上进行自营买卖,但是专门以自营买卖为主的券商极少。
申请设立证券营业部的证券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没有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且已依照《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管理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二)证券经纪业务和其他业务分开办理,管理人员、业务人员、财务帐户均已分开,没有混合操作;(三)申请设立前一月末的净资本指标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四)无违法违规融资;(五)内部管理规范,建立了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和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对所属证券营业部的资金、交易、客户情况进行及时有效的统一监控;(六)没有擅自设立证券营业网点;(七)近一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因涉嫌重大违法违规事项正受到立案调查;(八)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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