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
1、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2、将未成年人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导致未成年人面临死亡或...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2.将未成年人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导致未成年人面临死亡或者严重伤害危险,经教育不改的;3.拒不履行监护职责长达六个月以上,导致未成年人流离失所或者生活无着的。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1、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行为的; 2、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并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的; 3、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的。有关个人和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综述,未成年人是祖国未来发展不可或缺的源动力,未成年人的成长必须受到监护人的细心呵护,不得剥夺未成年人生存权,受教育权等。如果未成年人监护人的行为严重损害被监护人的身心会被依法取消监护权利,我国法律和相关福利机构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
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0人已浏览
146人已浏览
147人已浏览
12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