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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第三条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
根据有限责任的含义:“有限责任”是指通过法律规定将公司和出资人的对外责任限定在一个范围之内。就是:公司以其自身的全部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出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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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被咨询师问,如果我的公司申请破产,公司欠的债务怎么办?有限责任公司的有限责任是指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公司债权人负责。根据我国《公司法》,公司和股东、公司和法定代表人以及高级管理人员都是法律上的独立主体,股东在向公司出资后已完成义务。对于有限公司的债务和破产,股东或高级管理人员一般不需要个人偿还,除非这些人为公司债务提供担保,或者从公司逃避、转移资金、逃避债务等。,这些例外需要承担。严格来说,在担保的情况下,私人财产需要偿还债务是担保责任,而从公司转移资金只需要将公司的钱返还给公司。这些资金是公司,而不是私人财产。按照破产程序,应当通知并公告债权人登记债权。公司一般财产(非抵押物)的处置收入顺序,首先扣除破产费、员工工资和安置费、国家税金。然后,享有抵押权的债权人优先受偿。剩余部分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时,一般债权人按比例偿还。如务偿还剩余的,由全体股东按出资比例或公司章程分配。公告日起45日后未登记的债权不得偿还。
现将股东可能会承担无限责任或赔偿责任的六种情形列举如下: 1.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如果实际到位的没有达到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标准要求,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法产生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由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达到了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要求,股东对差额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2.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的,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公司的实质股东仅一人,其余股东仅为名义股东或者虚拟股东的,公司的实质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名义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4.名为实为自然人的独资企业,企业主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因导致股东为一人,在6个月内既未吸纳新股东,又未进行企业性质变更登记的,该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5.因下列情形致使公司与其股东或者该公司与他公司难以区分,控制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公司的利益与股东的收益不加区分,致使双方财务账目严重不清的; (2)公司与股东的资金混同,并持续地使用同一账户的; (3)公司与股东之间的业务持续地混同,具体交易行为、交易方式、交易价格受同一控制股东支配或者操纵的。控制股东是指实际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并能对公司的主要决策活动施加影响的股东;控制股东可以是持多数股的股东,但不限于持多数股的股东6.股东资产与公司资产混同、股东业务与公司业务混同的(关联交易),公司的人格即被股东所吸收而不再独立,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有限公司破产,以注册资金为债务赔偿底线,即注册资金额是多少,按照注册资金额赔付债务。比如你们的注册资金额是10万元,欠债30万元,那么你们承担赔付债务10万元。在清偿10万元债务之后,不会涉及个人资产。 责任是有限的,那些多出来的债务又债权人自己承担,因为他没有看到该公司的资产负债表,资不抵债还要给他投资,如果存在报表作假,那么可以起诉法人代表和财务人员 公司进入破产程序,肯定是由于资不抵债的原因造成的。由于是有限责任公司,只承担有限赔偿,所有的清算都是在公司全部资产这个框架内完成。在公司全部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情况下,出资人不需继续承担赔偿责任。也不需要合伙人按比例继续清偿债务了。 如果单纯是出资人,公司破产要承担出资受损的责任,如果是经营者,公司破产要承担下岗回家,职业声誉受损的责任。双方对于破产后还欠付的债务都不需要承担其他责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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