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山东省工伤死亡赔偿标准。一、丧葬补贴。标准:上一年度社会职工月平均工资为6个月。计算公式:2017年统筹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丧葬补贴...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次性死亡补助标准是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根据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一次性死亡补助标准为36396元×20=727920元。《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应当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伤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是上一年度6个月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支付给因工死亡的职工生前提供的主要生活来源和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是: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月30%,孤寡老人或孤儿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各供养亲属核定的抚恤金之和不得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死亡补助标准是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残疾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因工伤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残疾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赔偿标准和计算方法如下:1。丧葬补贴。标准:上一年度社会职工月平均工资为6个月。计算公式:2016年统筹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丧葬补贴。二、供养亲属抚恤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如下:1。配偶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人工资×40%/月=配偶抚恤金。二、其他亲属抚恤金计算公式:工死职工本人工资×30%/人/月=其他亲属抚恤金。三、孤寡老人或孤儿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三.一次性工亡补助。2019年2月28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2017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974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396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432元。根据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一次性死亡补助标准为36396元×20=727920元。由于《工伤保险条例》在全国统一实施,全国一次性工伤赔偿金统一标准为727920元。注意残疾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因工伤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死亡补助金。一级至四级残疾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不能享受一次性死亡补助金。
根据2019年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1035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11750元。3、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19790元。4、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9172元。1、死亡赔偿:城镇居民31035×20年。农村居民11750×20年。二.丧葬费赔偿的计算公式:丧葬费:陕西省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12个月×6个月。三.被抚养人生活费:1。城镇居民:19790×(需要抚养年限)×(应承担份额)×(残疾百分比)。2、农村居民:9172×(需要赡养年限)×(应承担份额)×(残疾百分比)。4、残疾赔偿金的计算公式:1。城镇居民:一级伤残31035元×20年;二级伤残31035元×20年×90%;三级伤残31035元×20年×80%;四级伤残31035元×20年×70%;五级伤残31035元×20年×60%;六级伤残31035元×20年×50%;七级伤残31035元×20年×40%;八级伤残31035元×20年×30%;九级伤残31035元×20年×20%;十级伤残31035元×20年×10%。二、农村居民:一级伤残11750元×20年;二级伤残11750元×20年×90%;三级伤残11750元×20年×80%;四级伤残11750元×20年×70%;五级伤残11750元×20年×60%;六级伤残11750元×20年×50%;七级伤残11750元×20年×40%;八级伤残11750元×20年×30%;九级伤残11750元×20年×20%;十级伤残11750元×20年×10%。
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 1、标准:(1)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2)伤残职工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以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0个月;八级伤残为7个月;九级伤残为4个月;十级伤残为2个月;获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0个月;八级伤残为7个月;九级伤残为4个月;十级伤残为2个月。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浙江省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修改后若干问题的通知》第5条。 4、备注:已经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工伤职工距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年龄不足5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全额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每满一周年递减20%;工伤职工办理退休手续且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