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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需要当地多个相关部门的采纳批准,并开具接受证明,然后按照程序一步一步来。经当地村委会、村小组同意,同时由村民代表十人以上同意,开具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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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户口可以迁入农村挂靠: 1、比如说,当事人与当地户籍的人员结婚后,户口迁入配偶的户口所在地挂靠; 2、但是户籍制度改革后,就不再区分“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而统称为“居民户口”了,当事人户口迁入农村的,不属于当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一(户籍制度改革以“股改”为基础); 3、当事人具体可以咨询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及当地的集体负责人(村主任等),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户口迁出农村也可以迁回农村。处理方式为: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出证明,注销户口;然后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经当地村委会、村小组同意,村民代表10人以上,出具接受证明,签字盖章;经当地派出所同意,加盖接受证明公章;经县局户政部同意,加盖接受证明公章。
是的,需要当地多个有关部门的采用许可,发行接受证明书,按程序逐步进行。经当地村委会,村小组同意,同时由村民代表十人以上同意,开具接受证明,由村领导委员会在接受证明上盖章,再由村民代表签名。经当地派出所同意,在领证上盖公章。经县局户政科同意,在受理证盖公章。在接受证明书和户籍簿转移到派出所发行转移证明书,在转移证明书转移到现在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发行转移证明书,在转移证明书和转移证明书转移到派出所发行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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