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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引起的并发症依然是可以享受工伤保险报销的。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
并发症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其判断的主要依据是其是医护人员是否履行了应尽的注意义务,是否严格遵守了诊疗护理技术操作规范或常规。如果并发症的发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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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具体问单位或者社保部门,需要些什么材料和手续
并发症是一个复杂的临床医学概念。工伤并发症鉴定的定义有以下几种:一种是指一种疾病在发展过程中引起另一种疾病或症状的发生,后者即为前者的并发症,如消化性溃疡可能有幽门梗阻、胃穿孔或大出血等并发症。另一种并发症是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病人由患一种疾病合并发生了与这种疾病有关的另一种或几种疾病。 1、后-种疾病的发生是由前一种疾病所引起的; 2、从后-种疾病的发生规律上看,前后疾病之间不具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只具有偶然的因果关系。因此,后种疾病的出现属突发性的; 3、后种疾病的出现非因医务人员的过失所致。
如果是职业病或者是工伤,按工伤保险应该全额报销医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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