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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预谋包括犯罪预备,是犯罪预备和规划。也就是说,在采取犯罪行为之前,犯罪分子可以进行规划、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确定方法等一系列准备活动,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对于中止犯,没有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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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预备和犯罪准备是属于一个意思,在犯罪人员进行犯罪之前准备作案的工具,对于此行为不管是否有没有犯罪,一般都是会受到相应的处罚,一般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不作为犯罪是法律规定的法定义务,特定情况下你必须作为,不作为可能构成犯罪;作为犯罪就是法律禁止这样的行为而你主动去实施这样的行为。
犯罪的阶段分为预备阶段、实行阶段,虽然在预备犯罪没有实施犯罪行为,但是仍然触犯了刑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那么,预备犯和犯罪预备的区别是怎样的呢? 犯罪预备,是指为了实施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的形态。预备犯罪是指行为人仅在预备阶段就停止犯罪。 处罚不同: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第22条第1款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犯罪预备具有四个特征: 1、主观上为了实行犯罪; 2、客观上实施了犯罪预备行为; 3、事实上未能着手实施犯罪; 4、未能着手实行犯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 刑法第23条第1款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犯罪未遂具备三个特征: 1、已经着手实行犯罪; 2、犯罪未得逞; 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原因。 我国刑法理论通说认为,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的主要界限在于:行为人是否已经着手实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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