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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留置权优先于抵押权和质押权受偿。 2、经依法登记的抵押权优先于质押权受偿。 3、值得注意的是,抵押权优先于质押权必须有个前提,即抵押权有...
如果同一个动产上设立了抵押权、质权(抵押权与质权皆有又或者二有一)以及留置权,则不论设立时间先后,留置权人可优先受偿。另外,抵押权与质权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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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定义:抵押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移转占有而提供担保的财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得就该财产的价值优先受偿的权利。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留置该动产,并依照法律的规定将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后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其次特征:留置权1、留置权具有从属性。2、留置权具有不可分性。3、留置权是法定的担保物权。4、留置权的标的物只能是动产。质权1、质权的设定必须移转占有,以某些特定财产作质物时,还必须依法办理登记手续。2、质权的标的物主要为动产或权利,不包括不动产。3、质权具有物上代位性、从属性和不可分性。最后是标的物:留置权的标的物仅为动产。质权在担保物权的标的物在动产。留置权的动产是债权人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留置权、抵押权和质权的实现顺序应当是:留置权,办理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质押权,没有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法律规定同一动产上已经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应当按照以下顺序优先受偿:留置权;登记的抵押权;质押权;未经登记的抵押权。 1、留置权优先于抵押权和质押权受偿。 2、经依法登记的抵押权优先于质押权受偿。 值得注意的是,抵押权优先于质押权必须有个前提,即抵押权有效设立且依法登记。未经登记的抵押不能优先于质押权受偿。 所以,根据以上分析,一个担保物上多个担保物权相冲突时,应当按照以下顺序优先受偿:留置权;登记的抵押权;质押权;未经登记的抵押权。 除签订抵押合同外,抵押权的成立原则上以抵押登记为条件;抵押权的成立不以抵押物的交付为条件; 抵押权的保持也不以抵押权人占有抵押物为条件;经登记成立的抵押权,以登记记载的存在为其保持的条件,注销登记即意味着登记的抵押权不复存在。 债权人留置的动产,不需要签订留置合同,在留置条件具备时,即可进行留置,不能违反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不能与债权人的义务相抵触,合同中没有相反约定。 质权的成立,除签订质押合同外,须出质人依质押合同的约定将质物交债权人占有,仅订立质押合同而不依质押合同的约定移转质物的,不能成立质权;质权人丧失对质物的占有即引起质权的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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