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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
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合法的权益受法律保护,而非法债务不是合法的,所以不受法律保护,债务人不承担义务。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强制性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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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高级管理人员】对于直接实施非法集资业务的部门负责人以上的高中级管理人员,具有非法集资主观故意的财务人员,应当按照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及所起的作用定罪处理。 【业务人员】对于非法集资案件中业务人员的处理,对于能能够及时退回所吸收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的,可以从轻处理。参与时间较短,数额较小,情节轻微的,特别是能够积极提供资金去向,帮助晚会损失的,可以不按犯罪处理。
根据《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因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活动而遭受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其他金融机构和任何其他单位。债权债务退还后,法院有剩余非法财产的,予以没收,当地上缴中央金库。地方政府在取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活动的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协调,不能通过财政拨款弥补非法集资造成的损失。
对非法集资款怎么处理:对于非法集资款会组织清退,非法集资属公安机关管辖,抓紧报案,请公安机关最大限度追回被骗钱款。诈骗的钱财如果能追回是可以拿回的,如果追不回是不会有补偿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因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而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以及其它任何单位。债权债务清退后,有剩余非法财物的,予以没收,就地上缴中央金库。在取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只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而不能采取财政拨款的方式弥补非法集资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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