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债权确定期间是指确定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实际数额的时间。 (二)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额抵押权人的债权确定:(1)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2)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最高额抵押的实现,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抵押权担保的债权数额已确定;二是债权已到履行期。故当事人除规定决算期外,还应当规定债的履行期限。但就最高额抵押而言,债权数额的确定是其中的主要问题。根据《物权法》第206条的规定,抵押权人的债权在下列情况下确定: 1、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 2、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设立之日起满两年后请求确定债权。 3、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 4、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 5、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被撤销。 6、法律规定债权确定的其他情形。 债权的确定对抵押人而言是非常重要的。 抵押权人实现最高额抵押权时,如果实际发生的债权余额高于最高限额的,以最高限额为限,超过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如果实际发生的债权余额低于最高限额的,以实际发生的债权余额为限对抵押物优先受偿。
所谓最高额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债权限额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最高额抵押具有担保债权的不特定性的特点。即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未来债权是不特定的,将来的债权是否发生、债权类型是什么、债权额是多少均是不确定的。
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可以通过协议变更债权确定的期限、范围和最高债权。为了履行担保债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在一定期限内为即将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 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实现抵押权的,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限度内优先受偿担保财产。 经当事人同意,最高抵押权设立前已存在的债权可以转入最高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8人已浏览
102人已浏览
139人已浏览
10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