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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怎么处理: 1、申请告知权利:医疗事故争议处理有三条途径:医患双方协商解决、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理或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争议当事人...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途径有: 1、医患双方协商解决; 2、当事人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 3、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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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当事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向卫生行政部门书面申请做医疗事故鉴定; 医患双方也可以共同委托医疗鉴定机构,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做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你的申请时效已过。 2、你同样不能以人身损害赔偿为由提起诉讼,首先这也超过法定的诉讼时效,其次,医疗事故本身就是人身损害的一种具体情形,但医疗事故适用特别法。 3、最后通过协商解决。
争议怎么处理: 1、申请告知权利:医疗事故争议处理有三条途径:医患双方协商解决、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理或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争议当事人可自行选择。提出申请: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理的,争议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书》,并提交相关材料。 2、审查审查人员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 (1)申请处理的医疗事故争议,是否属于本级卫生行政部门管辖范围; (2)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医疗主体方,是否具备法定的行医资格; (3)医疗事故争议行政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 (4)是否符合法定:的申请处理时限; (5)医疗事故争议。处理有无明确的争议相对方; (6)是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其他。对符合规定的申请予以签收,并签送受理人员审核。 3、受理受理人员对申请材料审查,在自收到符合规定的申请10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填写《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受理通知》通知申请人;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填写《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不予受理通知》通知申请人。 4、移交受理后,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卫生行政部门应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填写《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移交书》和有关材料交由区医学会组织鉴定,并填写《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受理决定书》通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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