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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用人单位或者受伤职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则不属于工伤,用人单位无需承担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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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去社保局办理工伤认定,认定工伤后,治疗费用工伤保险报销,单位不进行工伤认定造成费用无法报销,单位承担。不属于工伤的,治疗费用医疗保险报销,不能报销费用单位没有报销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1,可以先申请工伤认定,鉴定伤残等级,根据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单位为你缴纳了工伤保险,该工伤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没有为你缴纳工伤保险,全部工伤保险赔偿,由单位全额赔偿。该工伤赔偿,单位拒绝支付的,你应先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赔偿,不服劳动仲裁时,才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工伤赔偿。2,在一个月之内单位不申请的,在一个月之后一年之内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3,切记:申请工伤认定和申请劳动仲裁一般都只有一年的时间。4,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也在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范围。
社保中包含工伤保险的,公司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的,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报销,存在伤残的根据伤残等级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社保中没有工伤保险的,一切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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