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离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自收到人民法院支付诉讼费通知后7日内支付,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提前支付;案件审理后,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
当事人向法院递交立案材料之后,法院会分两种情况处理。一是将案件转至调解中心,由调解员进行调解,这个阶段是不收费的。二是当场向当事人出具案件受...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离婚案件按规定,每件10-50元;如果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10,000元,不收取其他费用,超过10,000元,诉讼费用由谁承担,案件结束时由人民法院确定。家庭财产案件征收的费用,按双方争论财产的价值计算诉讼费用,价值在1000元以下,每件50元,1000元至5万元,4%征收,即目标×4%至10元,5万元至10万元,按3%征收,即目标×3%至510元,10万元至30万元,按2%征收,即目标×2%至1510元,20万元至50万元,即目标×1、5%至2510元;50万元至100万元,即目标×1、5%至100万元。
当事人向法院递交立案材料之后,法院会分两种情况处理。一是将案件转至调解中心,由调解员进行调解,这个阶段是不收费的。二是当场向当事人出具案件受理通知书及缴费通知书等材料,在这种情况下,诉讼费应当在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及缴费通知书等材料次日起7日内缴纳,逾期将视为撤回起诉。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双方在离婚诉讼中可以调解结案,或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当事人可以退回部分已缴纳的诉讼费。
1、行使请求撤销协迫婚姻权利的期限。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该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解释”第十二条规定,以上所规定的“一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延长的规定。2、无过错方请求婚姻损害赔偿的期限。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解释”第三十条规定,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时,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3、因感情不和分居准予离婚的期限。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因夫妻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经人民法院调解无效的,为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之一。4、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期限。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有上述行为的一方可以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解释”第三十一条规定,当事人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5、再次起诉的期限限制。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被告起诉的,不受该期限限制。协议离婚后意味着此时夫妻已经办理了手续,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也宣告解除。这个时候若出现一方当事人反悔的情况,实际就要看是针对什么内容反悔。若是就离婚反悔的话,自然是不允许的。不过此时对方也反悔的话,那么双方可以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办理复婚手续。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18人已浏览
570人已浏览
154人已浏览
69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