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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停工治疗和休养期间的误工费,就是你这期间每个月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
《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工伤期间工资和误工费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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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解释第二十条:受害人有固定收往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可以看出,解释第二十条针对的是本身有收入的人员而言的,有固定收入时按照固定收入,无固定收入则按照近三年平均收入,不能证明近三年平均收入的,则按照相同或相近行业的平均工资来计算。但是对没有收入的无业人员来说,如何计算误工费,在实践中也是有争议的。无业人员,也就不存在相同或者相近行业,无法依据行业平均工资来主张;如果采用社会平均工资,则对支付赔偿的一方显然也是不公平的;但是,即使无业人员也存在误工费,因为无业人员并不是没有劳动能力,而只是损害发生的时候处于无业状态而已。本律师认为,对于无业人员,采用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来计算其误工费还是比较合理的。
您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当地政策。一般情况是补偿。参考第二十四条由于道路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按交通事故有关规定处理,其工伤保险待遇按照以下规定执行:(一)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二)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三)其他工伤保险待遇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照发,之外的时间未经批准没有出勤的用人单位可以不予支付工资。工伤职工没有误工费的补偿,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但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并不按照劳动能力鉴定时间确认。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即停止工作,治疗工伤的期间,包括住院治疗和出院后休养期间,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根据职工伤情出具的休养证明,有用人单位按当地劳动部门《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或者有争议的,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停工留薪期结论为最终结论。工伤职工没有医疗机构休养证明,没有出勤的,无论其是否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用人单位可以不予支付工资报酬。《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江苏省人民政府《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五条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jia证明确定。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的,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停工留薪期结论为最终结论。在停工留薪期间,用人单位不得与工伤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第三条工伤职工应及时将工伤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或者休jia证明报送给所在单位。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伤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按照《停工留薪期目录》,确定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并书面通知工伤职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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