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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五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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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关于国家行政赔偿法院级别管辖的有关内容 申请国家赔偿的确认违法案件由赔偿义务人的同级别人民法院进行管辖。 第二十条下列赔偿申请,由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按下列规定受理: (一)赔偿义务机关为行使侦查、检察、监狱管理权的机关,赔偿申请人经依法申请赔偿并申请了复议,因对复议决定不服或者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由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受理; (二)赔偿义务机关是区、县(市)人民法院,赔偿申请人对其不予赔偿的决定或赔偿数额有异议而提出申诉的,由其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受理; (三)赔偿义务机关为本市各中级人民法院或市高级人民法院的,由本市各中级或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受理。赔偿申请人对不予赔偿的决定或赔偿数额有异议而提出申诉的,由其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受理; (四)人民法院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之一,且共同赔偿义务机关逾期不予赔偿或赔偿申请人对赔偿决定有异议的,由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中的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受理。
确定行政诉讼案件的管辖法院,包括确定等级管辖和地域管辖。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此外,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分别规定了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二、区域管辖是确定同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分为一般地区管辖和特殊地区管辖1、《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复议案件后,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特殊地区管辖(1)对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不服的,原告可以向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中,原告所在地具体指原告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地方,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取决于原告向哪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房地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房地产是指土地及其附着物(如房屋、树木等)。涉及房地产的案件,由房地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方便人民法院调查,也方便判决和裁定的执行。3、人民法院可以通过裁定确定管辖权。
首先,我们都知道交通事故案件是民事侵权责任纠纷,我们民事案件的管辖原则是被告所在地法院的管辖原则,侵权责任纠纷案件的管辖法院包括被告所在地法院或者侵权行为地法院。侵权地点包括侵权地点和结果地点。因此,交通事故当事人起诉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以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或者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起诉。多个被告在不同地区的,可以向任何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起诉时可以考虑方便行使权利、利于民事赔偿的原则选择管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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