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关于办理户口分户的审批条件:公民因婚姻、居住等原因分开生活,申请分户、立户的。 二、需审核证明材料1、申请人书面报告。2、原《户口簿》。...
需要提供的审查证明资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户口簿》; 3、单位证明或房产证明; 4、结婚者必须提供结婚证书离婚者必须提供离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办理条件如下: 公民因婚姻、居住等原因分开生活,申请分户、立户。 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申请人书面报告。(收原件) 2、《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申请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3、个人《房产证》(《房产证》所登记的产权人为直系亲属的,应同时提供证实双方关系的原始、权威凭据或权威机构出具的关系证明),或单位《房产证》(单位确实没有办理《房产证》的可由用地批文或合法报建手续替代)与产权单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的证明,或房管局发出的安排本人居住且非临时租住的《房屋使用证》。(证明收原件,《房产证》、《房屋使用证》及批文、凭据等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4、新家庭成员的名单。(收原件) 5、属结婚的分户的,提供《结婚证》。《结婚证》遗失的提供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属离婚的分户的,提供《离婚证》或权威有效证明。(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办理流程如下: 由迁入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和《警务公开便民手册》关于办理立户、分户的有关规定:1.凡登记常住户口,并有单独住房的成年居民均可立户、分户;2.一个家庭的成员生活、居住在一起的立为一户;分居数处,不在一起生活、居住的,可分别立户;3.同单位共住一处,立为集体户口,分居几处的分别立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第十七条和公安部三局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第九条的规定,公民分户应按如下规定办理: 1、公民分户的标准是一家虽同居一处,但经济独立,分别生活,可以分别立户。 2、分户的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单元楼房的分户仅限于离婚分户,筒子楼的分户按平房分户办理。自建房等违章建筑不予分户。 (1)一家同居一处,因结婚单独居住,不在一起生活的; (2)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3)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4)已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30人已浏览
373人已浏览
331人已浏览
15,95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