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对彩票发行机构申请开设彩票品种的审查,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一)彩票发行机构将拟开设彩票品种的申请材料报民政部或者国家体育总局进行审核;(二)...
对彩票发行机构申请变更彩票品种审批事项的审查,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一)彩票发行机构将拟变更彩票品种审批事项的申请材料报民政部或者国家体育总局...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品种保护办公室对品种权申请的下列内容进行初步审查:(一)是否符合《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二)选择的近似品种是否适当;申请品种的亲本或其他繁殖材料来源是否公开。品种保护办公室应当将审查意见通知申请人。品种保护办公室有疑问的,可要求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陈述意见或者补正;申请人期满未答复的,视为撤回申请。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补正后,品种保护办公室认为仍然不符合规定的,应当驳回其申请。
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 法院对已经审理终结的案件,依照再审程序对案件的再行审理,其目的是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确属错误的判决或裁定。 申请再审程序: 再审是一项重要的诉讼程序制度,也是各国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的重要组成部分。纵观各国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对再审制度的规定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规定审判监督程序,即法定的机关和公职人员,基于法律赋予的审判监督权,对有错误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提起再行审理。因为审判监督程序是以审判监督权为基础的,因此,一般对提起的期限不作强制性规定,对提起再审的条件和理由等也只作原则性规定。 另一类是基于当事人诉权的再审,即当事人不服已经生效的裁判,向再审法院提起再审之诉,再审法院对案件再行审理。各国一般对再审的条件和理由、再审的范围以及提起再审的期限都作了具体的规定。再审程序是指司法机关认为已经生效的民事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依职权进行重新审理的程序,又称“民事审判监督程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在该判决裁定生效后二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提起审判监督程序有三种情况: 1.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2.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3.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抗诉。
1、初审。申请人缴纳申请费后,审批机关对品种权申请的下列内容进行初步审查:(1)是否属于植物品种保护名录列举的植物属或者种的范围;(2)是否符合本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3)是否符合新颖性的规定;(4)植物新品种的命名是否适当。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品种权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步审查。对经初步审查合格的品种权申请,审批机关予以公告,并通知申请人在3个月内缴纳审查费。对经初步审查不合格的品种权申请,审批机关应当通知申请人在3个月内陈述意见或者予以修正;逾期未答复或者修正后仍然不合格的,驳回申请。 2、实质审查。请人按照规定缴纳审查费后,审批机关对品种权申请的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未按照规定缴纳审查费的,品种权申请视为撤回。对经实质审查符合规定的品种权申请,审批机关应当作出授予品种权的决定,颁发品种权证书,并予以登记和公告。对经实质审查不符合规定的品种权申请,审批机关予以驳回,并通知申请人。 3、复审。审批机关设立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对审批机关驳回品种权申请的决定不服的,申请人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复审请求书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决定,并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对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品种权被授予后,在自初步审查合格公告之日起至被授予品种权之日止的期间,对未经申请人许可,为商业目的生产或者销售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的单位和个人,品种权人享有追偿的权利。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2人已浏览
121人已浏览
236人已浏览
92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