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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手续当事人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婚迁户口的(结婚证)、购房入户的(房屋产权登记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积分...
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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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础证件(资料):当事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原件、迁出(入)地的集体及户主出具的同意户口迁出(入)证明、户口迁移申请书; 2,其他证件及资料:人才引进(提供劳动合同)、购房入户(房屋产权登记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夫妻投靠(提供结婚证)等; 3,带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再去户口迁出地的派出所户籍科,申请领取户口迁移证; 4,带上迁移证及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派出所户籍科申请落户; 5,当事人可以根据本人的户口迁移类型,具体咨询户口迁入地及迁出地的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如果外国户口在上海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可以在上海申请离婚诉讼,但不能协商离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一年以上,一方起诉离婚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起诉离婚 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如需帮助,欢迎来电或面谈,我们团队将为你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咨询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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