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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上讲,学校是不能作为行政主体的。学校开除学籍是学校的一种内部管理行为,虽然在某种程度上讲好像带有行政处理的意思,但仍然不是行政主体。就你的情况,可以找管这所学校的行政机关,如教育部、省教育厅等要求作出答复并出具处理意见,若你不服,你可以将部、厅作为被告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所属分类:行政复议】
先到接收学校出具接收证明(一式两份),然后到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再到原学校出具转出证明,再到原学校所在教育主管部门加盖公章,最后把一份材料送到原学校,另一份带到转学。到学校出具转学联系单,把它拿到将接收的学校去签同意接收的意见,签字后,拿到学校办理转学手续,当然要出示户口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教育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剥夺,该受教育权包含平等获得教育及受教育后获得相应学历、学位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的规定:受教育者享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权利,享有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的权利。因此,在完成学历教育后,学校无权不予发放具有法律效力并得到社会认可的学历证书,考试只是教育过程中的一种考核,不能代表是否完成学历教育。因此发生学历证书被扣发的,可以提出相关主张。但是值得提醒的是:考试作弊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学校有权对作弊的学生按照规章制度给予相应处罚,例如补考或留级等。请好好学习,做个诚实信用的人,用实力考出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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