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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大哥结婚的住房是你父母赠与给你大哥的,老房产也是你父亲对属于你父亲的部分房产全部赠与给你,安置费和安置房屋原则上是按人头来进行分配的。但是...
以你的全家人口户口是否迁移到县级市以上的市区为分界线,如是,你的农村宅基地依法应由村集体收回,当然实践中村集体没有收回,事实上你还可以及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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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件你实际上混淆了法律关系,房子虽然由你们出资,但登记的产权人确是你的父母,因此在法律上该房的所有权人(即物权)是你的父母而不是你,你只享有向父母追索出资款项的债权,这两个权力(债权和物权)是不能等同的。那封信落款可能只有你父亲的署名,因此还是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对他自己的那一部分),但你母亲的那个份额需要她立个遗嘱,不然的话,她的份额女儿就有权利来继承。
【案例】高先生结婚之后一直租房居住,父母看儿子过得艰苦,打算趁目前房价略有下降为其购买一套房子,房产证上写他们三人的名字。高先生想知道,他妻子是否也能享受该房产的所有权? 【律师解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高先生的房产是父母为其婚后购置,父母将高先生加为共有人。如果高先生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儿子一方,高先生妻子对此房产无任何权利;如父母未作任何表示,则视为是对高先生及配偶的共同赠与。
1、最稳妥的方法当然是房子落户到父母名下,由儿女居住,无论发生什么变故均可掌握主动。 2、如必须转到儿女名下,可在购房后吃购房发票或购房合同到公证处公证,公证该笔购房款是由父母赠与并只赠与其子女,属于子女个人财产。 3、上述第2种方法在实践中存在是赠与购房款还是赠与房屋所有权的法律争议,如是赠与购房款,则房屋日后升值部分仍归夫妻双方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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