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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都是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起六个月。2、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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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约定期限,那就从债权人要求还钱的那天计算,如果要求还钱的时候给了期限,就从届满之日起计算6个月的保证期间,如果没有给时间,且多次讨要,保证期间一直随之中断并重新计算,保证人要承担保证责任。但保证责任分连带保证责任和一般保证责任,有要求还债的先后顺序的
1、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2、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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