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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有权利直接没收东西。但对查封、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截留、损毁或者擅自处置。并且在没收是要依法告知没收原因、出示工作证件,...
城管具有权利直接没收东西。对影响城市整洁、道路安全等的摊贩的物品可以暂扣,是城管执法权的一部分;但应和平合理的执法,妥善保管没收、扣留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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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是无权没收人家东西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又称“城管”,是隶属于市容管理办公室的一个下属部门,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事业单位。其职责是对城市市容市貌、占道摆摊、乱搭乱建等影响市容的现象进行整顿治理。城管有权对违规当事人进行教育或罚款,对违规物品在出具暂扣证明后进行暂扣,当事人可凭暂扣证明去城管办公室接受教育或罚款后,保证以后不会再犯后可以领回被扣物品,城管没有没收物品的权力。
城管是没有权利没收东西的。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执法人员可以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城管有权利没收东西。根据《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对查封、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截留、损毁或者擅自处置。查封、扣押的物品属非法物品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不得对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设定任务和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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