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具体应当咨询当地计划生育部门,以山西省为例,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子女的,应当缴纳社会抚养费。根据《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第四十八条违...
目前,不符合法律和四川生二胎罚款规定生育子女的,仍需缴纳社会抚养费: (一)不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再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违法生育子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下列规定对生育者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 (二)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其中重婚生育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按照六至八倍征收;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增加三倍征收。符合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怀孕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在子女出生前补办结婚登记和生育证。非婚生育和非法收养子女的,依子女数量按本条前款第(二)项规定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
《人口计划生育条例》第六章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到六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符合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怀孕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在子女出生前补办结婚登记和生育证。非婚生育和非法收养子女的,依子女数量按本条第二款规定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 关于群众反映自己2008年未婚生育一小孩,按照夫妻双方上年度(即2007年度)总收入的二到六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非婚生育的应当缴纳社会抚养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第四十一条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5人已浏览
184人已浏览
167人已浏览
19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