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按照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
违反国家和地方计生政策生育子女,孩子父母需要接受相应的行政处罚,需要交纳社会抚养费名义罚款。罚款额度各地规定不一样,以当事人本地计生政策规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当事人违反国家和当地计生政策生育子女,会被要求交纳社会抚养费名义罚款。交纳完毕的罚款,规定统一上缴国家,不会退还。《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第十条社会抚养费及滞纳金应当全部上缴,按照国家规定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私分。计划生育工作必要的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财政予以保障。
经计生部门处罚后,向当地派出所申报户口。 处罚金额:根据《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五)项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县(市、区)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下列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五)未满法定婚龄生育的,按照一点五倍至二点五倍征收。
如果你是在两孩生育新政策正式实施前不符合法定再生育条件而违法生育子女的,应该作好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思想准备。国家卫计委明确表示:修订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施行之日,就是全面两孩政策正式实施之时。在此之前,各地各部门都必须认真执行好现行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维护良好的生育秩序,不得自行其是。这就意味着此前的违法生育子女的行为,还会按现行各省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的。你可查阅该条例。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03人已浏览
285人已浏览
851人已浏览
3,37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