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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准备相关材料1)社会保障卡(如果没有,先填写),确保余额2)离职证书,确保公司保障3)个人身份证第二步:到当前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社会保障转移业务。第三步:进入社会保障局后,无需排队,可直接在社会保障自助终端上按提示办理。1)在自助终端上打印基本养老保险支付凭证和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凭证。这两张证书在一张纸上,并加盖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的专用章。2)将社会保险保险证书一起打印,并在紧急情况下在许多地方使用。3)询问工作人员,填写《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结算申请表》第四步:最后,向当地社会保险机构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手续。
具体办理流程如下:1、在转入地就业并参保缴费。2、由本人或者用人单位向转入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申请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并出示原参保地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3、符合转入条件的,从转入地的社会保险经营机构向原参加地的社会保险经营机构发送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连接信。4、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营机构收到联系信后,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关系,按规定转移基金,向转移地社会保险经营部门发送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连接信息表。5、基金到达账户后,转入地的社会保险经营机构用信息表继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结算情况通知使用者和本人。至此,整个关系转移程序已经完成。
1、到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暂停手续,并由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出具《参保凭证》; 2、由本人或用人单位携带《参保凭证》、转移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当前缴费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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