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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住院了,用职工医疗保险报销了部分,剩下的部分费用,如果是治疗和工伤有关的费用,找单位报销。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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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导致的医疗费是有社保负责报销,余部由单位承担,个人不承担的。具体应该是单位先行垫付,然后去社保报销。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责任在个人或在企业,都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即补偿不究过失原则。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工伤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集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并由此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劳动者及其实用性法定的医疗救治以及必要的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这种补偿既包括医疗、康复所需费用,也包括保障基本生活的费用。
住院费用,几乎都给报销的,不管住多久。但也要按医生建议为准。【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目前你单位的做法肯定是不合适的,你应该先让单位(或者你本人)去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果及是否你将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享受工伤待遇。在你受伤住院期间,属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具体你可以在网上看一下工伤保险条件,建议你在当地找位律师帮你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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