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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综上所述,哺乳期内的孩子并不是任何情况下都要判给女方抚养的,所以男方应该结合当时的情况准备相关的证据,如果男女双方的抚养能力大体相同,女方的身体状况也没有任何问题的话,肯定是不利于男方争取抚养权的。延伸阅读:单位可以辞退哺乳期的女职工吗女职工哺乳期可以辞退吗,哺乳期内被辞退如何赔偿?女方在哺乳期离婚手续如何办理
民事起诉状。原告XX,性别,民族,出生日期,XX市人,现住XX。被告XX,性别,民族,XX市人,现住XX。联系电话XX。案由:赡养费纠纷。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承担原告xx的生活费即每年给付原告生活费xx元,按月支付,于每月x日之前支付当月生活费。 2、请求判令被告承担原告二分之一的医药费、护理费。 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原告与丈夫婚生有x子x女,子女均已成家立户,原告一直由被告xx按年轮流赡养。本应轮到被告赡养原告一年,但被告拒不赡养且不支付赡养费,虽经众多亲属做被告的思想工作,但被告仍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原告今年已xx岁高龄,体弱多病已丧失劳动能力,每月仅靠低保金维持生活。现又生活不能完全自理,应由其照顾原告的饮食起居。综上所述,被告不赡养父母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原告为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如诉请。此致,xx区人民法院。具状人:xx。2017年x月x日。
法院判决子女抚养权的基本依据是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权益。其中不仅仅是经济问题,而要全方位考虑子女的成长权益保障,有益于子女健康成长才是基础。其中涉及到双方的经济问题、家庭教育环境问题以及子女对之有关系的人的亲和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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