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从你女儿才3岁可以推知,你们是九四年以后才同居的,这之后法律上不承认事实婚姻,即是说从法律上,你们还没结婚,不存在婚姻关系.只是个同居关系....
1、女儿9岁了,原则上法院应当征求女儿的意愿。2、男方拒绝签收法院的诉讼文书,可公告送达。3、他常年在外地打工,不利于抚养女儿,如果女儿又愿...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首先,离婚协议是双方自愿签署的,如果你希望不通过法院而离婚分割财产,那只能是双方自愿。其次,如果双方都能达成协议,那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分配,债务承担,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等问题,原则上可以达到你的要求。再者,如果在房产分割,抚养权等问题上不能达成一致,那么你就需要收集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包括他的股票账户。另外女儿有权选择跟随父母哪一方生活。
1、女儿已超过两周岁,要以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确定抚养权归属,综合你说的情况看,归你抚养的可能性较大。2、你有权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前提是他有支付能力。3、婚前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取得的为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割。
感谢律师对我的回答,我也知道,那房产是他的婚前财产,但他的婚前的债务是我们婚后所还,再说我本人并不想要他的任何财产,只是考虑我们离婚以后,我与他所生之女,将无任何经济保障,我想替我女儿去争得那一半的房产。 我个人的想法是,那房产既然是他的,他的大女儿有权享受,那么他的小女儿也同样应该有权享受,更何况我女儿才四岁零两个月。 最后我还想问律师们一个问题,我与他共同承担了婚前债务,那么婚前财产是不是也要共同享受?我与他离婚后,若女儿归我抚养,除他应该承担的生活费之外,我是不是还可为女儿去争得那一半的房产?现在我考虑的是:若我争不到那一半的房产,即便他答应给我女儿的生活费等,我都担心他支付不起,因为他现在把那房子给了他的大女儿,现在他连住的地方都没有,也没有固定的收入,我该如何去争得我女儿以后的生活保障?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6人已浏览
757人已浏览
111人已浏览
9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