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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同实际履行情况及市场的波动变化,对原合同的标的、数量、价格、履行期限等内容进行变更是一种普遍现象。 一些公司在最初签订合同时采用书面协...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方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建立劳动关系后,双方对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社会保险等必备条款协商一致,可以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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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下列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地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保护; (九)法律法规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除前款规定的必要条款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事项。
根据合同实际履行情况及市场的波动变化,对原合同的标的、数量、价格、履行期限等内容进行变更是一种普遍现象。 一些公司在最初签订合同时采用书面协议,等到对合同内容需要作更改时,便会以口头协议替代书面协议。如果对方缺少诚信意识,在合同履行后不承认变更内容,公司在打官司时便有理说不清。
根据合同实际履行情况及市场的波动变化,对原合同的标的、数量、价格、履行期限等内容进行变更是一种普遍现象。 一些公司在最初签订合同时采用书面协议,等到对合同内容需要作更改时,便会以口头协议替代书面协议。如果对方缺少诚信意识,在合同履行后不承认变更内容,公司在打官司时便有理说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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