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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是指承包人进场开工。开工日期,是建设工程工期的起算点,也是控制工期风险的第一个重要节点。一般来说,开工日期的确定方式如下:1、合同中约定...
一般来说工程中标之后,承包按照合同约定签订施工合同,如果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没有开工,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那个索赔,也可以申请与建设单位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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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协商解决,协商无果,收集证据维权 收集证据从以下方面 是否有劳动合同 是否银行转账,转账去银行打流水是否显示工资 是否缴纳社保,没缴社保,劳动稽查大队投诉 是否缴纳公积金,没缴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 收集加班费和经济赔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首先是工程时间问题,具体是因此而开业时间延期了,还是完全不能开业,如果是延期,可以告知客户,至少能保留一些意向客户,具体损失的话,你做招商这方面风险应在合同中有提到,按其处理就行,如完全不能开业,那是开发商违约,直接让其付违约金,另,这种情况,双方协商,如果赔付的金额过大,全额按合同走的可能很小,合同这东西,除非你走法律,不然只是道德上的一个约束而已,如果能要回你的投资损失,见好就收,再要不就只有走法律了,但那样更麻烦。
1、建设工程合同应该采取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合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你们双方之间成立有效的建设工程合同。 2.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3.对方作为发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尽快支付工程款,否则构成违约; 4.您可要求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5.此外,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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