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以下期限开始调解: (1)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 (2)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日期开始调解,并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 (一)造成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日期开始调解,并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 (一)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 (二)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 (三)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 (四)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 经调解各方当事人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送达各方当事人。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从交警受理调解申请开始。交通事故当事人协商一致,自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审查结论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一、交通事故调解时间是什么规定?因事故造成的损失不同,调解的开始时间也不同:1、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2、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3、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4、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二、交通事故调解程序有哪些?1、告知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2、听取当事人各方的请求;3、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4、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比例,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执行,财产损失的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5、确定赔偿履行方式及期限。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2人已浏览
200人已浏览
179人已浏览
10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