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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性保险是指当事人以个人作为保险标的,向保险投保,指定受益人的一种保险方式。人身性保险分为人寿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和疾病保险三种。(一)作...
人身性保险是指当事人以个人作为保险标的,向保险公司投保,指定受益人的一种保险方式。人身性保险分为人寿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和疾病保险三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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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法》第21条规定: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第三人,均可为受益人。
根据《保险法》的规定,有四种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可以为保险人上保险,一是被保险人本人,二是被保险人的配偶、子女、父母;三是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抚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四是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保险合同的,可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商场赠送的保单是否有效,主要看赠送的方式是否符合《保险法》要求及有关规定。商业销售单位为了促销其商品,作为投保人为客户投保了意外伤害保险,如果客户同意并在保单上签名则符合《保险法》的规定,这种保单是有效的。
(1)保险利益的价值估计标准不同。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必须是可以用金钱计算的利益,存在代位求偿问题,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非金钱可以计算,因为人身保险的目的并不在于赔偿被保险人的损失,故不存在代位求偿问题。 (2)要求保险利益发生的时间不同。按国际惯例,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要求投保人在投保时就具有保险利益,否则保险合同无效,但海上保险合同例外。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则必须于合同成立时就存在,否则合同也无效。但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是否失去保险利益对其在合同上的权利无影响。 (3)两者在是否需要征得被保险人同意方面有所不同。在财产保险中,只要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有保险利益存在,就可投保,无须征得被保险人同意。人身保险,许多国家法律规定,凡就第三人的生命投保人寿保险或意外伤害保险的,投保人不仅须对该第三人有保险利益,而且还需获得第三人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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