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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汽车追尾事故可以参考以下处理方式: 1、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2、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若未造成人身...
追尾全责按以下流程理赔: 1、报警。轻微的交通事故可以先报警; 2、联系保险公司理赔保险; 3、保险公司进行定损定损; 4、提交相关资料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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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追尾了,其解决程序为: 1、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 2、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3、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1、第一时间报交警110,索取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警证明)。 2、双方报各自保险公司。 3、等待保险公司派员现场查勘,填写现场查勘记录。 4、准备有效行驶证、驾驶证正副本、被保险人身份证、保险单(含商业险和交强险保单)四件套手续,必须索取对方交强险保单复印件。交给4S店专业保险工作人员即可。 5、主要责任方先行垫付两车损失费用,手续齐备后交保险公司报销。
既然在交通事故中承担全部的责任。立即联系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约定赔偿对方。不足部分,自己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三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相关延伸】 问:车祸致人死亡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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