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
1、依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加班费的劳动仲裁时效一般有一年,从劳动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算起; 2、但如果是在职的劳动者追索加班费,不受该时效期间的限制; 3、劳动合同终止的,则应当在一年内及时申请仲裁。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第四款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因此如果劳动者因为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支付相应的加班费的,可以依照上述规定申请劳动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第4款)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加班工资属于“劳动报酬”,适用特殊仲裁时效,劳动者在职期间或劳动关系终止后一年内提出加班工资的请求都是符合仲裁时效规定的。在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一年之后,劳动者逾期提出加班工资主张的,才受到仲裁时效限制。因此追索加班费的诉讼时效至少为1年。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8人已浏览
304人已浏览
186人已浏览
27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