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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核实确定。由于上诉权由被告人拥有,所以上诉状的签名应由当事人进行签字。但如果被告人已经授权委托律师进行上诉,并有签名的权...
【法律意见】对于律师提交的刑事上诉状是否需要被告人签名,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核实确定。由于上诉权由被告人拥有,所以上诉状的签名应由当事人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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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条【裁定范围】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三)驳回起诉; (四)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 (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九)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对前款第(一)、(二)、(三)项裁定,可以上诉。 裁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 是三个裁定:(一)不予受理;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三)驳回起诉; 刑事上诉状必须本人交吗?不是的。通过
对于律师提交的刑事上诉状是否需要被告人签名,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核实确定。由于上诉权由被告人拥有,所以上诉状的签名应由当事人进行签字。但如果被告人已经授权委托律师进行上诉,并有签名的权利的,律师可以按授权委托合同签名,并提交上诉状。具体情况,请当事人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确定。 相关
自诉案件被告必须到庭。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被告人归案后,应当恢复审理,必要时,应当对被告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第114条,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零四条规定,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被告人归案后,应当恢复审理,必要时,应当对被告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确保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当自诉状向被告人送达以后,如被告人不到庭,责任就不在自诉人(自诉人不应再承担提供被告人下落的义务),案件不能审理,法院只能作出中止决定。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 (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对证据有疑问,需要调查核实的,适用本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但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自己的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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