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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盖有印章的章可以作为合同的标识用吗

2021-12-11
不,应加盖总公司印章,分公司不是法律独立主体,法律责任仍由总公司承担。只有分公司印章的,最终责任仍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和总公司印章的,最终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但在执行案件中,分公司有独立财产的,应当优先执行分公司的财产。分公司财产不足的,由总公司承担责任。因此,分公司在执行案件中具有独立的财产主体资格。

相关法规

《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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