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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予刑事处罚。 1、概念:是指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但因犯罪情节轻微,而判决免予刑罚的一种处罚。 2、认定被告人有罪。 3、法律依据。 刑法...
没有区别,刑法上的免除处罚和免于刑事处罚是一个概念,免除处罚以行为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为前提。刑法上的免除处罚,即“免予刑事处分”,指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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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免除刑罚”,是指有刑事法律明文规定可以免除刑罚的,包括14种情节,分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第10、19、20.2、21.2、22.2、24.2、27.2、28、67、68、351、383.1(3)、390.2、392.2等14个条款项规定的。。 2、“不需要判处刑罚”,是指虽然没有刑事法律明文规定的可以免除刑罚的情节、但是综合全案具体情况和量刑标准,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比如根据量刑标准、最后计算的宣告刑少于判决前或者起诉前已经羁押期限的。
免予刑事处罚不能视为判处刑罚。免予刑事处罚就是认为犯罪嫌疑人有罪,因法定情况不处罚,免于刑事处罚,是有罪而免罚。《刑法》第三十二条【主刑和附加刑】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第三十三条【主刑种类】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种类】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免于刑事处罚是指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法处罚的犯罪分子的一种处理方式。免于刑事处罚针对的是犯罪情节轻微,对社会没有产生比较严重的危害的犯罪行为,如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工具,被胁迫参与犯罪,正当防卫过当或者紧急避险而造成重大损失的、没有造成重大损失的犯罪中止行为等,都可以采用免于刑事处罚的处理方式,采用免于刑事处罚的处理方式,必须依刑法犯罪和刑事责任的具体规定确定。免于刑事处罚,是刑法认定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规定,这里说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是指行为人的行为还没有达到犯罪的程序,只是被认为是一种违法行为,所以不能认为是犯罪;情节轻微是受刑罚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只是情节轻微,对社会的危害不大,但其行为已超越违法的程序,构成犯罪,但依刑法的规定,这种犯罪行为可以免除刑事处罚。对于免除刑事处罚的犯罪分子,可以根据刑事案件的不同情况,给予训诫、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民事处罚或者由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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