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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陪产假是15天。《辽宁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妇,除了享受国家规定的结婚假期外,增加结婚假期的7天符合本条例的生育...
国家规定产假98天,符合条件增加60天。法律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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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 3天。辽宁省法定婚假规定 1、婚假时间3天,晚婚假时间7天,一共是有10天的假期。男方达到25周岁,女方达到23周岁的,并且初次结婚的称为是晚婚,而女婚的妇女如果满23周岁并且是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的称为是晚育。职工如果是晚婚的,那么婚假将增加7天如果是晚育的并且有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那么产假将增加60天,男方的护理假期为15天。在休假的期间之内,工资照常发放,所享受的福利还有待遇不变。 2、根据“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提出“农村村民晚婚、晚育的,应当给予相应待遇。”。辽宁的产假达到158天,男职工的陪护的产假是7天到1个月之间。并且有明确的规定,在陪产假的期间,不能降低职工的工资福利。
辽宁新计生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7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日,配偶享有护理假15日。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不再享受晚婚假奖励,只有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 7、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不再享受晚婚假奖励,只有3天法定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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