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有没有盗窃文物罪这个罪名,只要盗窃罪这个罪名。原来的刑法,对盗窃文物的可以判死刑的。新的刑法已经取消死刑。《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
1、盗窃国家三级文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盗窃国家二级文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中国新《刑法》盗窃爆炸物罪既遂的判刑规定为: 1、行为人犯此罪的,一般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犯罪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3、盗窃国家机关、军警人员、民兵的爆炸物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 1.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或者盗窃、抢夺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3.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或者抢劫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或者盗窃、抢夺国家机关、军警人员、民兵的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犯本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所谓“数额特别巨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0000至500000元以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为2500份,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除数额特别巨大以外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根据《解释》第6条第3项之规定,盗窃数额达到“数额巨大”的起点,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⑴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⑵盗窃金融机构的; ⑶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⑷累犯; ⑸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⑹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⑺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 ⑻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另外,根据《解释》第9条第1款规定,盗窃国家一级文物的,亦要依本幅度量刑即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3人已浏览
152人已浏览
200人已浏览
12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