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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04)中规定,驾驶人员每100毫升血液酒精...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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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听不懂法的胡扯!醉驾入刑,为危险驾驶罪!80以上就是醉驾,200以上从重处罚!达到400比较难缓刑!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醉驾200以上无事故的,吊销当事人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如果是驾驶营运车辆的,则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也要追究刑事责任。
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 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四、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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