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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公司注销登记:公司撤消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分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由分公司及其公司指定或者委托公司或分公司员工或者...
1、注销登记在所属工商登记机关办理 首先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到工商登记窗口进行注销登记的相关事项咨询,领取《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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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注销或者决定注销分公司的,应当自注销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2、国家和地方税收登记证的注销,需要国家和地方税收登记证、国家和地方所有税收的有关材料和公章备案。 3、清算组应当自撤销决定作出之日起15日内成立。应取得公司备案申请表(由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加盖公司公章)、股东大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由全体股东签署)及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4、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确保债权人的合法债务得到清偿。 5、发布取消通知,并在60天内在报纸上至少发布三条公告。 6、还清分公司债务,到税务部门领取完税证明。 7、填写注销登记申请表,提交登记文件和证件,按约定日期收到批准通知,注销基本存款账户,包括公司营业执照原件。
1、依法成立清算组;2。公告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依法登记债权;3。清算组接管公司,开展清算工作;4。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5。清算组制定清算计划,报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6。根据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计划分配公司财产;7。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后,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2。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者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4、股东大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5、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6、银行出具的账户注销证明;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8、法律、行政法规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注销分公司的程序和程序如下:1。首先,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到工商部门领取《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书》。2、准备注销登记的相关材料。由于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与一般公司注销不同)注销登记材料应由所属公司决定并签署。材料应当提交原件和复印件的,应当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司公章。3、材料准备完成后,应当向工商登记机关提交。4、分公司注销登记经工商登记机关批准后,公司应当持《分公司注销登记批准通知书》到分公司注销登记机关备案。同时,企业代码证监督局注销企业代码证书。5、分公司有银行账户的,需要注销银行账户,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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