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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高血压病情严重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拘留所应当建议拘留决定机关作出停止执行拘留的决定。被拘留人病情严重的,拘留所应当立即采取急救措施并通知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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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高血压病情严重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拘留所应当建议拘留决定机关作出停止执行拘留的决定。被拘留人病情严重的,拘留所应当立即采取急救措施并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根据《拘留所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拘留所应当建立医疗卫生防疫制度,做好防病、防疫、治疗工作。拘留所对患病的被拘留人应当及时治疗。被拘留人患病需要出所治疗的,由拘留所所长批准,并派人民警察管理;被拘留人病情严重的,拘留所应当立即采取急救措施并通知被拘留人的亲属。第十九条规定,拘留所发现被拘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建议拘留决定机关作出停止执行拘留的决定: (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患有传染病需要隔离治疗的; (二)病情严重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
根据具体情况:1。如果只有一般高血压,身体条件符合拘留要求,可以进行刑事拘留。2、如果高血压可能危及该人的生命或加重病情,医疗机构证明不适合拘留,可以保释候审。
犯罪嫌疑人有高血压能否拘留取决于具体情况:1。如果只是普通高血压,身体条件符合拘留要求,可以刑事拘留。2、如果患有高血压,可能危及该人生命或加重病情,并有医疗机构证明不适合拘留,可以取保候审。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取保候审或者监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居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嫌疑人、被告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取保候审:(一)可以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取保候审不发生社会危险;(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取保候审不发生社会危险;(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完成,需要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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