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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砂、石、粘土及构成山体的各类岩石属矿产资源,窑厂非法取土情节严重的,涉嫌构成非法采矿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
非法采矿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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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固定,要根据犯罪情节来确定。非法采矿的规划者、组织者、投资者和受益人作为共同犯罪的主犯甚至第一犯,是打击的重点。但对于被雇佣从事体力劳动,只获得劳动报酬而不参与利润分配的人员,在实践中往往只按照一般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严格来说,上述做法违反了立法意图,因为刑法第343条没有规定非法采矿只打击组织者,不打击参与者。组织者以外的人员不以犯罪论处,不利于打击非法采矿犯罪。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采矿罪管辖法院一般为采矿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在特定情况下,也可以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矿产有重大的经济价值,它的开采需要有一定的资质,还应获得相关部门的审批。如果没有采矿许可证但却擅自采矿的,价值在5-10万以上的,就会被立案侦查,承担刑事责任。
非法采矿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刑法》第三百四十六条单位犯本节第三百三十八条至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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