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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现役军人的配偶提出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现役军人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这是对非军人的现役军人...
与现役军人协议离婚的程序:当事人双方共同到地方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进行离婚登记。 办理离婚登记需要的手续: 1、当事人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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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役军人的婚姻受国家法律的特别保护,法律对军婚的结婚、离婚等问题均有特别规定。军官和文职干部恋爱报告审查程序的特别规定。现役军人应当慎重地选择恋爱对象,军官和文职干部确定恋爱关系后,应当主动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由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对其恋爱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当兵主要包括政审、身体条件、年龄要求等。只要没有犯罪记录,一般都会通过身体标准: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总部规定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高校招生体检标准》。其中视力标准可以适当放宽:接收补充到指挥岗位的本科毕业生,每眼裸视力在4、7以上;或者一眼裸视远视力在4、6以上,另一眼裸视远视力在4、5以上,矫正视力4、8以上;接收补充到技术岗位的本科毕业生,每眼裸视力在4、5以上,或者矫正视力在4、7以上。接受指挥干部培训的毕业生,男生身高应在1、68米以上,女生身高应在1、58米以上,气质形象良好。获得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可以适当放宽视力和身高标准。参军年龄有限。年满18-20岁,高中毕业以上学历的男青年,企事业单位职工,可放宽至21岁,大专以上学历可放宽至22岁,对于本科毕业生,只要自愿参军,可放宽至23岁。为了适应部队建设的需要,根据自己的意愿,可以招收一些17岁以上的应届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的男青年参军。年满18-19岁的女青年,根据部队建设的需要和自愿,可征集部分年满17岁的女青年。
现役军人起诉离婚有那些特殊的规定?我国婚姻法对现役军人的婚姻给予特殊保护,主要是体现对现役军人配偶的离婚请求权的限制上,现役军人一方向非现役军人配偶提出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者只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而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须得军人同意,如果现役军人不同意离婚且无重大过错的,人民法院应当一般不判决离婚,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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