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XX岁,我需要于今年3月2日返回地处XX市XX公安局XX派出所辖区的XX单位工作。身份证号码,请予批准缓刑期间外出申请书(样本)申请人XXX...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诈骗是否可去争取到缓刑,看该情节是否严重与轻微,看看是否法律规定的申请缓刑的适用条件额: 缓刑适用条件是: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这是适用缓刑的根本条件。也即有些犯罪分子虽然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不能表明不予关押也不致再危害社会,不能宣告缓刑。 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较深,有再犯之虞,适用缓刑难以防止其再犯新罪。所以,即使累犯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适用缓刑。
社区司法矫正解除是指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期届满或矫正期虽未满但被收监执行、被羁押以及死亡的按规定办理解除矫正手续。社区服刑人员期满解除的,在期满前30日内,司法所指导其完成《自我鉴定》,填写《社区服刑人员解除矫正鉴定表》,司法所、派出所作出解除矫正意见,由街道(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由考核责任人、社区民警、社区干部、自愿者、监护人(亲属)等相关人员参加的评议会,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社区矫正情况进行评议,根据评议结果作出鉴定,并报区司法局和区公安分局批准,由司法所、公安派出所在社区向其本人和社区居民宣告,同时报区人民检察院备案。矫正期未满但被收监执行、被羁押以及死亡的,由司法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报区司法局和区公安分局批准解除矫正,同时报区人民检察院备案。
申请人:XXX通讯地址:XXX事务所联系电话:1346590XXX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钟某申请取保候审。理由:犯罪嫌疑人钟某因涉嫌诈骗一案,于20XX年X月X日经XX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羁押。受犯罪嫌疑人钟某父亲的委托,XXX为其辩护,依照我国刑事法律的相关规定和钟某父亲的授权委托,XXX律师申请对犯罪嫌疑人钟某变更强制措施,改为取保候审,其保证人是钟某的父亲 (或者钟某按照检察机关的要求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取保候审理由如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60条的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刑事诉讼法第51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根据以上两处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以看出,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是逮捕羁押的一个充分条件,而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是取保候审的必要条件,此处的社会危险性不是犯罪的社 会危险性,而是嫌疑人离开羁押场所会妨碍对案件的刑事侦查或者对社会造成侵害。就本案中钟某是否诈骗的有关证据应该已经被侦查机关掌握,如果犯罪嫌疑人钟某有罪,其隐匿证据逃避追诉已无可能,在平常的工作生活中一贯表现良好,无犯罪前科,且是一个尚未毕业踏入社会的武汉大学的学生,另知钟某在看守所内知晓四川汶川大地震后积极捐款支援灾区,在聊城看守所内向四川灾区捐款100元,是一个正派、善良的,有良知的公民的表现,曾主动积极为受害人挽回经济损失,且其也是受害者,可见其主观恶性不大,且钟某的父亲主动为减少受害人的损失向公安机关交付了五万五千,且其也是受害者,可见其主观恶性不大,采取对钟某取保候审不至于发生社会危险性,也不会危害社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关于取保候审的规定。综上所述,根据本案案情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钟某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请贵检察院予以批准。此致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检察院申请人:XXX律师XXX事务所(章)20XX年X月X日申请取保候审,需要提供保证人或提交保证金,否则的话也是不会被批准的。此外,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人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否则的话就会变更或撤销取保候审,改为监视居住或逮捕。要是你需要律师帮助你申请取保候审的话,可以委托网站的专业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90人已浏览
477人已浏览
142人已浏览
43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