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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也是发现你有双重户口才给你注销的,没有通知你可能是你没有在户籍上留下联系电话,他们无法通知你,便在派出所门口张贴公告,到期后将户籍注销...
1、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在娘家的户口本,去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开具证明(说明户口被“注销”的原因、时间等)后; 2、再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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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在娘家的户口本,去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开具证明(说明户口被“注销”的原因、时间等)后; 2、再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原籍地的辖区派出所,书面申请恢复户口登记,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手续,再办理离婚事宜。《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五)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未在其他地方落户的,可以在原户口注销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恢复常住户口登记后,符合现居住地落户条件的,可以办理户口迁移登记。
1、户口管理部门是公安派出所,户口的注销需履行一定的程序的,你可向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咨询。你的户口可能还在。确实注销的话,可以要求派出所恢复户口。如果拒绝恢复,可以向公安局监察部门投诉。2、在当地派出所户籍询问,也可以找管你们辖区的民警!由于注销户口,再恢复一些手续比较多,正常恢复期在半年以下,经过级级录入批复,再不行直接到市公安局户档办公室询问。
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应当注销,且不能恢复。公安局对户口管理具有法定职责,申请、迁移、注销户口是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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