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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事诉讼法》第10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2、《刑事诉讼法》第21条规定,...
刑事诉讼法检察院管辖范围:司法人员利用职权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如非法拘犯罪。其他案件基本上由公安机关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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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管辖有三种:级别管辖、地域管辖、专门管辖。 1、级别管辖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案件,恐怖活动案件;违法所得没收案件;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 (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4)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2、地域管辖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专门管辖。 (1)军事法院管辖的是现役军人和军内在编职工的刑事案件; (2)铁路运输法院管辖的是铁路公安机关侦破的案件; (3)森林法院管辖的是严重危害和破坏森林,违反森林法的犯罪案件以及所辖林区职权范围内的一切刑事案件。 由此可见,根据刑事诉讼法地域管辖方面的规定,刑事犯罪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对案件有管辖权。当然,如果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案件更合适的话,应该由其管辖。比如被告人属于流窜作案的、犯罪地界不清的,则可以由被告居住地的法院管辖。如果犯罪地在几个不同的地区,原则上这些地区的法院都可以管辖案件。
刑事诉讼的管辖范围为“刑事犯罪案件”。凡是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都属于刑事诉讼管辖范围,其中包括公诉案件和告诉才处理案件。举例:公诉案件:盗窃罪、抢劫罪、抢夺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等等。《刑法》中的罪名绝大多数都属于公诉案件。告诉才处理案件:指的是需要被害人向法院起诉,要求刑事处罚。例如:侵占罪、虐待罪,等等。
刑事诉讼法管辖权的内容是立案管辖和审判管辖,其中立案管辖的机关是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和监察委员会。审判管辖分为等级管辖、地域管辖和专属管辖。如果刑事案件由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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