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刑事自诉案件中决定逮捕的时间,是由法院根据案情来定的自诉案件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审判机关才予立案,如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证明被告人...
刑事自诉案件中决定逮捕的时间,是由法院根据案情来定的自诉案件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审判机关才予立案,如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证明被告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刑事自诉案件中决定逮捕的时间,是由法院根据案情来定的自诉案件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审判机关才予立案,如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的程序是:对于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认为需要逮捕被告人时,由办案人员提交法院院长决定,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被告人的逮捕,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人民法院决定逮捕被告人,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事。对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因犯罪而需要逮捕的,应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许可、同意,才能决定逮捕。对于外国人或无国籍人因犯罪而需要逮捕的,应当按照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司法实践中,自诉案件立案后,由于自诉案件的调查取证难,如伤害、侮辱等自诉案提出反诉的又较多,致使证据不好认定,决定逮捕时间较长。
任何类型的刑事犯罪,都必须按照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具体时间是由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来确定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四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三日。对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第二百零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这个是由当地的人民法院决定逮捕以后,把决定书等等一些材料会给到公安机关的。然后会是被告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执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8人已浏览
137人已浏览
98人已浏览
13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