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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县(市、区)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
非婚生子社会抚养费的标准(以生育行为发生在现居住地为例): 1、未婚生育的第一胎子女,应当责令其补办结婚登记。 2、未婚生育的第二胎子女,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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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生育必须缴纳高额社会抚养费。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超出国家规定生育子女的,应当缴纳社会抚养费。哪怕是第一胎,未婚生育也需要被收费。这是一笔数额不小的罚款,通常与各地人均年可支配收入挂钩,各地标准并不一样。
应该缴纳而拒绝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当事人,直接的后果是:对于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机关可以要求当事人缴纳相应的滞纳金,仍未缴纳的征收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另外,如果是公职人员可能会面临开除公职的风险。 对违反现行生育政策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当事人征收社会抚养费,这是现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规定,政府职能部门必须切实维护。因此,无论在什么时候,当地的计生行政管理部门一经发现违法生育当事人的违法生育子女行为,查实后,即可作出行政征收决定。而作为违法生育子女的当事人,必须承担违法生育责任,履行法律义务,缴纳社会抚养费。如果当事人拒绝的,计生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计划生育条例》,非婚生子女的社会抚养费标准需要区分以下几种情况:1。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必须责令补办结婚登记,支付社会抚养费;2、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二胎的,按照城镇居民或农村居民超生子女的计算基数征收两倍的社会抚养费;3、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三胎及以上子女的,按照城镇居民或农村居民超生子女的计算基数征收三倍的社会抚养费;4、配偶与他人生育子女的,按照城镇居民或农村居民超生子女的计算基数征收六倍的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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