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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缓刑人员由基层司法机关进行日常监督。法院负责审判,而不是管理。《刑法》第七十六条宣告缓刑的罪犯,应当在缓刑期间依法进行社区矫正。《社区...
法院判处三年半,判决生效后关进监狱的,不属于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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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有的法院会通知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缴纳罚金,或家属代为缴纳罚金。如果判决书已经生效,罚金刑理论上会被执行。如果在判决前,法官会视缴纳罚金为认罪态度好的依据,或许会据此给予从轻处罚。开完庭后判决之前,有的法官就叫你去缴纳罚金,这是在判决内容已确定的情况下才有的。因为有的法院就怕判决后被告人父母拒绝缴纳罚金,也有的法院以判决前缴纳罚金视为认罪态度好或是从轻处罚的依据。我经常遇见这种情形。
如果法院判处的是实刑,可以通过在监狱积极表现来争取减刑、假释的机会。 法律依据:《刑法》第七十八条减刑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能。但前提是已经按照规定向监督部门报告,并获得获准再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76条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结合《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缓刑期间要注意:第十一条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定期向司法所报告遵纪守法、接受监督管理、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活动的情况。发生居所变化、工作变动、家庭重大变故以及接触对其矫正产生不利影响人员的,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及时报告。第十二条对于人民法院禁止令确定需经批准才能进入的特定区域或者场所,社区矫正人员确需进入的,应当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并告知人民检察院。第十三条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第十四条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变更居住的县(市、区、旗)。第十五条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参加公共道德、法律常识、时事政策等教育学习活动,增强法制观念、道德素质和悔罪自新意识。社区矫正人员每月参加教育学习时间不少于八小时。第二十五条缓刑、假释的社区矫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居住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向原裁判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假释建议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之日起一个月内依法作出裁定: (一)违反人民法院禁止令,情节严重的; (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者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的; (三)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 (四)受到司法行政机关三次警告仍不改正的; (五)其他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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